2023年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
根据我校《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《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经研究生本人申请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院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,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:
彭苗苗 女 2021级化学研究生
陈 宇 女 2021级化学研究生
学院拟推荐彭苗苗、陈宇同学参加学校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。公示期为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3日,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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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0月08日